2021-08-04 09:41:43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文章來源:廣東分院
法律背景:
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并于2021年7月15日起正式實施。此次的修正案,是適應我國法治社會新時代的要求,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實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發(fā)展歷史:
具體會議 | |
第一部《行政處罰法》 |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
《行政處罰法》第一次修正 |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 |
《行政處罰法》第二次修正 |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 |
《行政處罰法》最新修正 |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 |
新修訂行政處罰種類:
種類 | 內(nèi)容 |
聲譽罰(申戒罰 | 警告、通報批評 |
財產(chǎn)罰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資格罰 | 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
行為罰 | 限制開展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責令關閉、限制從業(yè) |
人身自由罰 | 行政拘留 |
相對于之前舊法,此次新修正的《行政處罰法》在行政處罰種類上有了增加和調整。而行政處罰種類上的增加和調整使得新法對違法行為更具有針對性和全面性。
增加內(nèi)容為:通報批評、降低資質等級、限制開展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責令關閉、限制從業(yè)。
調整內(nèi)容為:將“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執(zhí)照”改為“暫扣許可證件、吊銷許可證件”
易混淆知識點:
刑罰種類
刑種 | 性質 | 刑期 |
管制 | 限制自由 | 3個月-2年 |
拘役 | 剝奪自由 | 1個月-6個月 |
有期徒刑 | 剝奪自由 | 6個月-15年 |
無期徒刑 | 剝奪自由 | 無 |
死刑 | 剝奪生命 | 無 |
治安管理處罰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fā)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知識點思維導圖:
考題預測
【單選題】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于2021年7月15日起正式實施,下列關于新法中行政處罰種類表述完全正確的是()
A.警告、通報批評、罰金、沒收違法所得。
B.警告、管制、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責令關閉。
C.降低資質等級、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執(zhí)照、限制開展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
D.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責令關閉、限制從業(yè)、行政拘留。
【答案】D
【解析】新修訂《行政處罰法》第九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警告、通報批評;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限制開展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責令關閉、限制從業(yè);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拓展】A項,罰金屬于刑罰種類,屬于刑罰中的附加刑。B項,管制屬于刑罰種類,屬于刑罰中主刑。C項,“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執(zhí)照”是舊法的規(guī)定,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將其改為“暫扣許可證件、吊銷許可證件”。
【標簽】
【知識點】法律--行政處罰法
【難度】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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